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要求,结合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4月20日生命科学学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实验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进行自查自纠。4月21日上午,副院长徐伟洲带队对我院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对可立行整改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负责人,限时整改;对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整改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徐伟洲强调,在实验室日常工作中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生命科学学院各实验室涉及学生人数多,药品试剂种类多,实验室安全教育非常重要,后期可考虑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与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了现阶段生科院各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推动了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生命科学学院安全稳定的教学科研环境,迎接榆林学院(绥德师范)百年校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