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相关的评估工作,现将我校201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各院系应根据《榆林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院系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二、各院系应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学习《榆林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和院系制定的相关制度、政策,并结合本科评估的要求,认真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配备、学生选题的审核、指导过程记录、中期检查、评阅和论文答辩等各环节的工作,并注意对各环节工作过程的记录。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综述性论文的比例不超过10%,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50%。同时,注意题目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的适宜度,避免选题过大。
四、各院系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和监控,继续抓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各环节工作。
五、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格式、质量等由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中,应自始至终对学生严格要求,定期指导检查。
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质量抽查。
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务必在第八学期第十五周前全部结束,毕业答辩可安排在十三周至至十五周内。
八、各院系应在第十六至十七周对本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资料整理归档,同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和指导教师的评优及相关材料上报工作。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3%(不足1人的按1人算),超过15000字数的设计(论文),应进行精简。优秀指导教师名额控制在当年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以内(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
九、报送实训科的材料有: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前期报送)、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表(开题后报送)、院系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材料;答辩安排、成绩统计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相关推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