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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陕西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的通知

2015年09月02日    冯亮      阅读次数:[]

 

  时值毕业生离校之际,为确保登记未就业毕业生服务的有效衔接,协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毕业生提供接续服务,落实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决定召开“陕西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本次会对所有参会单位和入场毕业生实行免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承办:陕西世纪智远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

  二、时间、地点及规模

  时间:2015年9月16日(周三) 9:00—13:00

  地点:陕西省体育场北区三楼招聘广场(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

  规模:预计参会单位100家,入场个人1000人。

  三、参会对象

  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见习基地和见习单位。

  2、应届和毕业两年内(2015届、2014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他毕业生也可参加,由各单位自主接收)。

  四、服务项目

  1、展位规格为2m×1m,每展位提供一张洽谈桌、四把工作椅。

  2、每展位提供两名工作人员午餐和饮水。

  3、制作招聘海报,限两张。

  4、9月10日前报名参会单位,将统一在有关报纸及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发布企业名录及部分见习岗位。

  5、提供《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参会办法

  1、请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商洛市及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本地回原籍报到未就业毕业生参会。

  2、见习单位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单位请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需求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报名确认,会务组将按照单位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展位,额满即停止报名。

  六、有关要求

  1、本次活动是推进我省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措施,请各有关市、示范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2、请各有关市、示范区及时通过所属人才公共服务网站发布招聘会讯与岗位信息,并参照省上做法,尽快自主组织针对本地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见习活动,第一时间为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服务。

  联 系 人:郭  昕、唐善忠

  联系电话:029-85226290、85266013

  电子邮箱:sxrcby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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