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给靖边县下达事业单位招考指标的通知》(榆编办发〔2013〕195号)文件,现将靖边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乡镇级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86名(其中乡镇卫生院招聘30名),聘用后统一进行分配安置。
招聘范围:
乡镇卫生院招聘范围为:靖边籍2005年(含2005年)至2013年(含2013年)毕业的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未就业医学类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为靖边籍2005年(含2005年)至2013年(含2013年)毕业的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和榆林市其他县(区)籍一类本科未就业毕业生;医学检验、麻醉、影像专业为靖边籍2005年(含2005年)至2013年(含2013年)毕业的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和榆林市其他县(区)籍二本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乡镇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范围为:2005年(含2005年)至2013年(含2013年)毕业的靖边籍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5.要求靖边籍的报名人员落户时间须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前(含与靖边籍人员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户籍落在靖边县的人员,落户时间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要求榆林市其他县(区)籍的报名人员落户时间须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前(含与榆林其他县、区籍人员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户籍落在榆林其他县、区的人员,落户时间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4月21日上午8时至5月10日下午6时止;报名地点:靖边县委党校。
2.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本人户口薄(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或档案入库卡)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县(区)报考考生报名时还需持所在县(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并现场给报名者拍照、摄像备查。
(2)参加报名考试者所提供证件必须真实,不得伪造和冒名顶替,所有证件一律入网验证或到相关部门查证,提供假证件者除取消报名录聘资格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3.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4.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最低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另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发布信息,逾期责任自负。
2、考试内容:医学类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其他事业单位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考核聘用
1.考试成绩7天公示期满后,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对象(初选对象成绩须达到同一类别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数及其以上)。对于初选成绩后位出现并列的,再进行一次笔试,如若第二次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面试方式予以确定。
2.对初选对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同时对初选对象进行政审。
3. 体检、政审合格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4.拟聘人员一经公示,不管因何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一律不再递补。
5.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后方可上岗。
6. 待遇:本次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工资等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