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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年03月28日          阅读次数:[]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榆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具体制定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二)专业面试小组

按招生领域成立专业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面试,面试组长对本组的面试工作负责。

二、复试考生范围

(一)一志愿复试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详见《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考试一志愿考生上线名单》(附件1)。

(二)调剂考生

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生源不足的专业领域,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缺额情况,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三、复试程序、内容及形式

(一)考生资格审查

审核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学生证(应届生);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⑤毕业证原件(往届生);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⑦《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⑧《榆林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承诺书》(附件3);⑨《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附件4)

所有考生复试前须完成学籍学历校验,复试期间将进行严格的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1.加试对象:①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②报考我校农业硕士(0951)的跨专业考生(前置专业非农学和生物学专业)。

2.加试科目:

农艺与种业领域加试科目:

《植物学》(满分100分)

《土壤学》(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植物学,贺学礼主编,科学出版社

土壤学,黄昌勇、徐建明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畜牧领域加试科目:

《畜牧微生物学》(满分100分)

《家畜环境卫生学》(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畜牧微生物学,陈金顶、黄青云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家畜环境卫生学,李如治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3.加试形式:笔试,开卷考试。

4.加试时长:90分钟

5.其他要求: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任何一门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复试环节。

(三)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情况面试(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及应用的水平与能力、对报考专业的认识程度、创新能力等。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评定成绩。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听说情况评定成绩。

复试形式:

1.我院对所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考生须按指定时间来校复试;

2.由复试小组采用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生20分钟。

3.复试时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纸质材料、影像资料等),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

日期:4月1日-3日

日程安排:

4月1日08:30-11:30资格审查,地点在生命科学学院二楼203会议室。

4月1日14:30-16:00科目一加试。五号教学楼(5602、5604)

4月1日16:30-18:00科目二加试。五号教学楼(5602、5604)

4月2日08:30开始面试,五号楼(5403、5405、5407、5409)

(四)体检

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交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见附件4),由我校医务所审核,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体检项目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四、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

2.考生复试总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折算,折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0×100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4.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100+考生复试总成绩×40%

调剂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50%×100+考生复试总成绩×5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有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增加小数点后位数。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与递补录取

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由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学院或研究生院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三)录取类别选择

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相关招生单位;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在确定为“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工作单位、榆林学院签订《榆林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5),逾期则视为非定向考生。选择定向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四)加分

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五)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在指定时间内邮寄或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六)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材料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调剂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榆林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调剂考生应按照学院发布的调剂信息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二)调剂工作要求

1.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生源不足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调剂考生。

2.调剂的考生应按照学校发布调剂信息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4.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院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由复试组根据学科发展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进入复试名单,但同一初试科目应按照初试成绩择优选择。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5.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违规违纪处理及其他

(一)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举报受理单位:榆林学院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jijianwei@yulinu.edu.cn;接受举报电话0912-3898030。

生命科学学院研招联系方式:0912-3867210。

八、招生计划

生命科学学院

农艺与种业56人

畜牧13人

榆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2023年3月28日

上一条:榆林学院关于2023年研招考试初试加分、二等功免试审核合格考生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生命科学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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