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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4年03月29日          阅读次数:[]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榆林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科专业带头人、院纪检委员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具体制定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二)专业面试小组

按招生领域成立专业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面试,面试组长对本组的面试工作负责。

二、复试考生范围

(一)一志愿复试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详见《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研究生考试一志愿考生上线名单》。

(二)调剂考生

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生源不足的专业领域,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缺额情况,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由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

三、复试程序、内容及形式

(一)考生资格审查

审核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学生证(应届生);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⑤毕业证原件(往届生);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⑦《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⑧《榆林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承诺书》;⑨《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

所有考生复试前须完成学籍学历校验,复试期间将进行严格的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1.加试对象:①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②报考我校农业硕士(0951)的跨专业考生(前置专业非农学和生物学专业)。

2.加试科目:

农艺与种业领域加试科目:

《植物学》(满分100分)

《土壤学》(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植物学,贺学礼主编,科学出版社

土壤学,黄昌勇、徐建明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畜牧领域加试科目:

《畜牧微生物学》(满分100分)

《家畜环境卫生学》(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畜牧微生物学,陈金顶、黄青云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家畜环境卫生学,李如治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3.加试形式:笔试,开卷考试。

4.加试时长:90分钟

5.其他要求: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任何一门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复试环节。

(三)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情况面试(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及应用的水平与能力、对报考专业的认识程度、创新能力等。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评定成绩。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听说情况评定成绩。

复试形式:

1.我院对所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考生须按指定时间来校复试;

2.由复试小组采用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生20分钟。

3.复试时必须有现场原始记录(纸质材料、影像资料等),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复试时间:

2024年4月1日(周一)上午8:30进行资格审查,2024年4月1日下午进行同等学力、跨考考生加试;2024年4月2日(周二)下午13:00进行面试。

(四)体检

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交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由我校医务所审核,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体检项目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四、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

2.考生复试总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折算,折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0×100

3.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4.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100+考生复试总成绩×40%

调剂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50%×100+考生复试总成绩×5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有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增加小数点后位数。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与递补录取

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由生命科学学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学院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并经过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三)录取类别选择

在报考时,选择“非定向”培养方式的考生须在确定为“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相关招生学院;选择“定向”培养方式的考生须在确定为“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工作单位、榆林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逾期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加分

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五)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在指定时间内邮寄或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六)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材料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违规违纪处理及其他

(一)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举报受理单位:榆林学院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jijianwei@yulinu.edu.cn;接受举报电话0912-3898030。

生命科学学院研招联系方式:0912-3867210。

榆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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